中新网4月25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住房金融体系国际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中央银行必须加快住房金融体系研究。
吴晓灵强调,中央银行必须加快住房金融体系研究,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经过20多年的探索,中国已经确立了一个市场化的、基本适应中国国情的住房制度,同时也初步形成了以银行信贷为主的住房金融体系。但这个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今后,研究住房金融体系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建立产品体系。要细分市场,有服务于不同目的和人群的产品。二是形成多层次的、多方位的市场体系。住房金融市场不仅要有间接金融的信贷市场,也应有直接融资的工具,不仅要有直接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级市场,也要有分担一级市场风险的二级市场,来解决住房贷款资金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问题。同时,住房金融的发展也要依存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三是发展组织体系。除了直接向客户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外,住房金融市场还应包括与住房建设、交易、消费等有关的机构的参与,比如房产评估机构、贷款保险(担保)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形成市场风险和收益对称、分担机制等。
吴晓灵希望,通过与世界银行开展合作,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建立、健全中国住房金融体系。学习和理解别国的经验不仅要关注其成功的经验和作法,更要汲取他们失败的教训,分析其成因,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在设计中国住房金融体系和发展战略时,要立足于国情,充分考虑中国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环境,要遵循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制定整体规划和战略,有长远发展目标,也要符合、顺应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发展的要求,避免脱离实际,盲目冒进。同时,要把研究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研究制度和战略时,我们不仅要规划好蓝图,设计好框架,更要明确阶段性的任务和目标,要切合实际,符合市场发展需要。目前应考虑以产品创新为突破口,推动市场发展。
据了解,以住房分配货币化、供给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启动,1998年全面展开。住房金融随之获得迅猛发展,同时也显现出一些不适应住房市场发展的问题。从200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就着手住房金融体系与战略方面的研究,以期借鉴国际经验,促进中国住房金融的全面、健康发展。此次研讨会主要对住房金融体系建设的条件及其政策支持、住房金融的风险评估与防范、如何对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提供金融支持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本次研讨活动将有助于中国有关部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理清思路,研究、拟定未来住房金融发展的整体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