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六月三日电 (记者 孙志民)天津市长戴相龙二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天津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天津滨海新区的规划面积为二千二百七十平方公里,包括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区和东丽、津南区的一部分。经过近十二年的建设,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纲要》指出,上世纪八十年代深圳开发带动珠三角,九十年代浦东开发带动长三角。新世纪初期,国务院把规划和建设好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发挥带动天津经济加快发展,振兴环渤海乃至中国北方经济的重要作用,为新区发展创造了重大历史机遇。
《纲要》指出,滨海新区要立足天津,服务环渤海,辐射华北、西北、东北,面向东北亚,建成现代化制造研发基地、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成为天津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的标志区和生态宜居海滨新城。
《纲要》明确提出,天津滨海新区总体空间布局为“T”型结构:沿京津塘高速公路和海河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轴”,沿海岸线和海滨大道建设“海洋经济发展带”。在这“轴”和“带”的交汇处,建设国际港口大都市标志区和生态宜居的海滨新城,构成滨海新区的核心区。同时,要加快建设和形成七个产业功能区,即高新技术产业区、现代冶金产业区、空港物流加工区、海洋产业及循环经济示范区、海港物流区、化学工业区和休闲旅游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