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上海市副区长诈骗村委会钱财被判刑
2008年03月25日 16:35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冒充副区长秘书的身份,谎称下拨新农村建设经费需宴请市领导为名,诈骗村委会钱款。3月25日,被告人黄从淼、黄世田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从淼、黄世田,均系湖北省红安县人。2007年9月18日,黄从淼、黄世田经预谋,由黄从淼冒充南汇区副区长秘书的身份,电话联系南汇区宣桥镇光辉村、项埭村等村支书,称区领导有事找其,并留下电话号码让其直接与该区领导联系。后由黄世田冒充南汇区副区长的身份,在电话中向村支书谎称市里有新农村建设专项拨款,让其打申请报告。翌日,黄世田又以副区长的身份分别致电上述两位村支书,以下拨新农村建设经费需宴请市领导为名,要求将款项汇入其指定的帐户内,从而分别骗得光辉村村委会人民币20000元、项埭村村委会人民币50000元。赃款被两人均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从淼、黄世田为牟利,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得款人民币7万元,情节严重,依法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分别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者:富心振)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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