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就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的中国受害人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取消一审命令日本政府赔偿1.9亿日元(约合1179万元人民币)的判决,判中国原告败诉。原告方辩护律师团当天发表抗议声明表示,“这是违反常识的不正当判决”。声明指出二审判决“不具备事实说服力”,同时律师团表示将立即进行上诉,并称“要通过日本国内外的舆论力量,责成日本政府尽快进行赔偿。将把诉讼进行到底”。中新社发 侯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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